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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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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哈尔滨师范大学2020-2021年度

研究生支教团招募的通知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22届研究生支教团(2020—2021年度)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19﹞14号)、《关于黑龙江省青年志愿者助力兴边富民计划大学生支教团的实施意见》(黑青联字[2019]23号)等文件规定,我校将组织哈尔滨师范大学2020-2021年度研究生支教团(以下简称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工作。为做好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生参加研究生支教团并工作,特此通知如下:

01

项目介绍

(一)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22届研究生支教团(2020—2021年度)

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共同组织实施,每年在全国部分重点高校中招募一定数量具备保送研究生资格、有奉献精神、身心健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国家中西部贫困地区中小学开展为期一年的支教志愿服务,同时开展力所能及的扶贫服务。从2011年7月开始,支教团已并入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实施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基础教育专项实施,享受西部计划有关待遇政策。本年度招募指标为7人(在读研究生不占用此指标),为加强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建设和人才储备,此次招募名额中划拨1个名额用于马克思主义学院专项招募,其余6个名额面向全校招募。服务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二)黑龙江省青年志愿者助力兴边富民计划大学生支教团项目

该项目由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民宗委联合实施,面向我省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省属高校和部分大专院校,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招募选派具备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具备推荐免试攻读本科条件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到我省边境地区开展为期1年的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今年下拨给我校的指标为6人,服务地为黑龙江省边境县(市、区),具体包括:穆棱市、东宁市、同江市、密山市、虎林市、鸡东县、饶河县、嘉荫县、绥滨县、萝北县、爱辉区、逊克县、孙吴县、呼玛县、塔河县、漠河县、绥芬河市、抚远市等18个陆地边境县(市、区)。

02

选拔范围

研究生支教团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招募具备符合选拔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在读研究生,到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一年(2020年8月至2021年8月)的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根据服务基层青年工作需要,志愿者可兼任乡镇、学校团委副书记,但严禁将志愿者留在各级机关或学校行政岗位专职从事非教学工作。

03

选拔条件

(一)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拔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较强家国情怀、志愿精神、奉献精神、艰苦奋斗精神,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专业能力,身心健康,意愿强烈,能胜任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具备与研支团工作相符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2.申报人员必须在黑龙江省志愿服务平台注册并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志愿者注册及服务时长记录时间需在2019年9月16日之前,服务时长记录至少20小时;

3.大一至大三学年除校选课程以外的全部科目考试成绩需在合格以上,除校选课程以外的全部科目学习成绩在专业排名前50%,申报人员成绩审核以校团委统一下发成绩排名为准,综合测评成绩在专业排名前30%;

4.推荐期间无违法、违纪、受处分情形,无挂科(推免期间补考通过即可);

5.普通话标准,语言表达能力强,外语水平良好,能熟练使用计算机,符合扶贫支教工作需要;

6.现(曾)担任团属校级学生组织部长级及以上职务(具体包括:校学生会、校社团联合会、校广播电台、校行知青年新媒体中心、校行知青年讲坛策划中心、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协会、校行知青年志愿者协会、校女生工作中心、校大学生艺术团、校第二课堂成绩认证管理中心、校宿舍管理委员会、校国旗护卫队),现(曾)任学校团委兼职团干部、学院团委兼职副书记(学生 )、学院团委各部部长,或现(曾)担任院级团属学生组织主席团职务,或连续三年担任团支部书记,需提供任职文件或学院党委证明;

7.获得过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志愿者”、“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校级荣誉称号;

8.政治面貌要求为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

9.原则上有教师资格证;

10.无条件服从学校项目办对服务地的分配。

同等符合上述条件的师范类专业学生、获得过省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励者、中共党员,可优先考虑。

(二)在读研究生选拔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较强家国情怀、志愿精神、奉献精神、艰苦奋斗精神,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专业能力,身心健康,意愿强烈,能胜任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具备与研支团工作相符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普通话标准,语言表达能力强,外语水平良好,能熟练使用计算机,符合扶贫支教工作需要;

推荐期间无违法、违纪、受处分情形,无挂科;

4.曾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并且有相关证明材料;

5.政治面貌要求为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

6.原则上有教师资格证;

7.无条件服从学校项目办对服务地的分配。

04

选拔程序

(一)应届本科生选拔程序

成立基层单位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为做好研究生支教团人选的推荐和选拔工作,各学院要成立基层单位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学院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和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为学院团委、学生工作办教师,办公室设在各学院团委,负责学院研究生支教团工作的组织实施。

2.学生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征得家长同意的情况下,向学院团委提交《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登记表中必须明确写明所选项目类别。

3.基层推荐。各基层单位在受理申报材料后,要按照选拔条件对申报人员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综合测评、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及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做好严格审察,各基层单位推荐人选必须严格履行通知流程进行选拔、推荐,进而确定推荐初步人选,进行为期一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所在单位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形成综合推荐意见报告,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需在报告上签字,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后,推荐上报学校,2016级本科生400人(含400人)以上的单位,至多推荐2-3人;2016级本科生不足400人的单位,至多推荐1-2人。

4.学校研究生支教团项目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基层单位推荐的人选开展心理测试、笔试、面试和选拔工作。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和试讲两个部分,按招募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试讲要求考生准备5节课(每节课不超过10分钟,手写板书),考生按照评委现场抽取的课程编号进行试讲。笔试占总评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50%(其中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成绩30%,试讲占面试成绩70%)。由学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学校研究生支教团成员人选,体检合格及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学校研究生支教团成员。

5.学校将组织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填写《第22届研究生支教团(2020—2021年度)志愿者报名登记表》,并签订《招募协议书》,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6.学校一经确定研究生支教团成员资格的推荐生(含研究生),将不得参加其他形式的研究生推免,不得以找工作、考公务员、考研、考选调生、出国等理由放弃支教。

7.志愿者入选后须在校接受学校团委组织的为期一年的教学技能、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等方面的系统培训。

(二)在读研究生选拔程序

1.学生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读研究生在征得家长、导师、学院同意的情况下,向校团委组织部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登记表》、家长知情同意书、导师签字同意支教的书面材料、学习成绩单、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志愿服务经历证明。

2.学校研究生支教团项目办公室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学生,可进入选拔程序,选拔程序与应届本科生选拔程序相同。

3.学校将组织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填写《第22届研究生支教团(2020—2021年度)志愿者报名登记表》,并签订《招募协议书》,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05

支教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支教团成员的权利

1.享受相关政策规定的保障。

2.参加团中央、省级项目办、学校组织的培训。

3.在各项评奖评优中享受优先推荐。

(二)支教团成员的义务

1.保证本人确系自愿参加研究生支教团,提供的个人资料、信息真实准确。隐瞒个人不适于支教的身体健康情况或个人材料不真实的,将不再享有支教团成员的各项权利。

2.入选支教团后,认真完成本科阶段学习任务。受纪律处分或未能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将不再享有支教团成员的各项权利。

3.在读研究生入选支教团后,中途不得以出国、就业等理由放弃支教工作。

4.按时参加支教团培训活动,服从统一派遣及时到达服务地。

5.服务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西部计划、黑龙江省青年志愿者助力兴边富民计划大学生支教团项目管理办的各项管理规定,爱岗敬业,尽职尽责,不得单方终止协议。

6.服务期满后,按时离岗,做好工作交接。

7.遵守本校对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的相关管理规定。

06

政策措施

(一)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2020-2021年度(第22届)研究生支教团

1.志愿者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享受服务期为1年的有关鼓励政策。

2.志愿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等服务保障,执行当年度西部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地方各级财政要统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自身财力,按月及时足额发放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承担志愿者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为每名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购买单项最高保额不低于8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含意外身故、意外残疾)、重大疾病(含急性病身故)等商业保险,确保在服务省集中培训前三天生效;县级项目办要协调服务单位为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提供食宿等必要的生活保障。学校也将设立专项经费用于支持研究生支教团相关工作的开展。由哈尔滨师范大学项目办统一制定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补助政策。从学校奖、助、贷经费中每人每年一次性划拨2000元作为生活补助,并参照学生差旅及培训的经费核销标准核销志愿者往返于学校至服务地之间的交通费用 。补贴的数额将根据团中央项目实施办公室的政策、学校下拨的预算经费及当地物价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3.项目办按照教育部有关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要求,结合研究生支教团服务特点组织招募选拔工作,并为入选志愿者办理相关手续,服务期间,应届本科毕业生保留1年研究生入学资格,在读研究生保留1年学籍。党团组织关系临时转到服务地(由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队队长统一保管转递)。

4.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享受服务期为一年的有关政策。志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并在服务证书及服务鉴定表中体现。具体参照当年的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二)黑龙江省青年志愿者助力兴边富民计划大学生支教团

1. 研究生支教团高校项目办负责按照教育部门的有关推荐免试研究生规定,为入选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协调办理保留1年本校研究生入学资格手续;接收本科生支教团志愿者的高校,要为志愿者协调办理保留1年本科生入学资格手续。

2. 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回原所在学校攻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被我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并在服务证书及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3. 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社保、购买意外伤害及重大疾病等商业保险费用以及保障招募、选拔、培训等工作经费,统一纳入省财政年度预算,省项目办负责于年初向省财政提出经费计划。省项目办负责按月发放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缴纳社保,负责购买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及重大疾病等商业保险。研究生支教团按照每人每年2.4万元(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4.由哈尔滨师范大学项目办统一制定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补助政策。从学校奖、助、贷经费中每人每年一次性划拨2000元作为生活补助,并参照学生差旅及培训的经费核销标准核销志愿者往返于学校至服务地之间的交通费用。

07

材料报送

(一)推荐候选人

1.《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登记表》;

2.家长签名的《家长知情书》原件或者传真件(由家长或监护人本人在上面签署意见,不可代签);

3.外语四六级以及其他等级考试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可提供);

4.综合测评排名证明(学院出具,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5.志愿服务经历证明(自行在黑龙江省志愿服务平台打印);

6.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研究生需提交导师同意支教的书面材料。

所有材料纸质版按顺序排好,本人于9月17日12:00前送至行知楼0110办公室。

(二)推荐单位

9月17日12:00前,各推荐单位将本单位公示材料原件、选拔情况说明及工作小组推荐意见(需工作小组成员签字)纸质版材料交至行知楼0110室。

08

有关要求

1. 高度重视。各基层推荐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团中央、教育部组织实施西部支教扶贫工作,是团工作的创新之举,是推动教育公共服务和教育资源均等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培养年轻人的有效途径,很有必要,富有成效,要长抓不懈、抓实抓好”的批示精神,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地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引导广大青年积极投身边境基层一线、奉献青春力量”的部署,深刻领会研究生支教团在实践育人、支教扶贫、弘扬志愿精神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切实将研究生支教团选拔工作抓实、抓好。

2. 严格选拔流程。各基层单位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通知要求,严格资格审核及选拔程序,要在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公平、公正、公开地择优选拔推荐研究生支教团成员。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选拔过程的音视频、图片、文字记录等资料应长期留存备查。

3. 大力宣传。各基层单位加大政策宣传,广泛动员符合条件同学积极投身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使之成为弘扬志愿精神的重要载体。用身边人、身边事去影响更多的青年大学生。

09

其他说明

1.《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登记表》、《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家长知情同意书》、《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体检表》详见附件。

2.哈尔滨师范大学2020-2021年度(第22届)研究生支教团组建时间为9月16日至9月20日,请报名同学在此期间保持通讯畅通、保证在校。

联 系 人:王军胜

联系电话:0451-88060158

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9年9月13日

关于我们

编辑 | 王 丁

审核 | 刘 哲 张雨鑫

责编 | 吴 孟 王 丁

监制 | 刘 强

微博 | 哈尔滨师范大学团委

邮箱 | hsdtwxc@163.com

联系电话 | 88060458

微信公众号 | 哈师大青年

哈师大团委网站 | http://tw1.hrbnu.edu.cn/

哈师大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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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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